验船师是指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的从事渔业船舶检验的人员。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发布的各项规则、规范等;
2、签发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的检验证书;
3、适时反馈检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技术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1、按规定对船舶提出修理要求;
2、按规定登船检验与检查;
3、按规定要求船舶按规定配备设备;
4、若确认船舶或其设备的状况在实质上与证书所载情况不符,或其现状不符合出航时对船舶或船上人员无危险的条件时,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采取纠正措施,若船舶所有人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有权收回该船的有关检验证书,并及时报告发证机关;
5、如发现船舶或其他设备的技术状况不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时,有权提出纠正要求或处理意见;
6、为证实所试验项目的技术状况,有权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详细资料,如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对已具有船用产品证书的产品进行抽查或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