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管落户、子女入学,广东扶持跨境电商政策出台!

各位卖家注意啦,广东省最新一波扶持跨境电商的政策已出台。

与以往给予资金支持不同的是,最新政策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也将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12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培育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建设、仓储物流、海外仓建设、税收、金融等十个方面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支持。

《措施》表示,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人才方面,广东省各地将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符合条件且获评省级示范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可申领人才优粤卡,享受停居留、出入境、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条件的珠三角九市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布局国际分拨网,以机场、铁路、港口为中心建设智能多式联运场站,提高分拨配送效率。

金融方面,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

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支持海外仓企业研发智能仓储技术、拓展航空货运业务。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的省级公共海外仓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

此前,在2020年3月,广东省曾发布《中国(汕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旨在切实加强跨境电商建设,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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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跨境资讯通

关键词:卖家之家,看资讯,查测评,用工具,跨境电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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